納稅信用評級中,增值稅零申報判定標準是銷售額為零還是應納稅額為零?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2號)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主體,不能評為A級:??
(一)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二)上一評價年度評價結果為D級的;
(三)非正常原因評價年度內增值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應納稅額為0的;
(四)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根據上述規定,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企業的增值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不能評為A級,零申報是指應納增值稅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