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是重點涉稅事項之一,對于納稅人來講,資產損失貫穿于整個生產過程,一旦發生將直接影響企業利潤和稅收金額;對于稅務機關來講,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申報方式和申報資料不盡相同,也是稅收后續管理中極為重要的一項工作。因此,掌握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風險點、關鍵點顯得十分重要。
下面,我們對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風險點逐一進行講解:
1.清單申報中的涉稅風險點
(1)劃分屬于清單申報的資產損失范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以下簡稱第25號公告)第九條規定了五種情形的資產損失,應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企業在判別資產損失是否應采用清單申報的方式申報扣除時,不僅要從資產損失發生的原因進行判斷,而且也要從資產損失的類型出發判別損失是否屬于文件規定的五種情形。只有滿足文件規定的資產損失,才可以以清單申報的方式申報扣除,有特殊規定的除外。此外,對于企業無法正確判別是否屬于清單申報扣除的資產損失,企業可以采用專項申報的形式申報扣除,切忌人為擴大清單申報的范圍。
(2)總機構上報的分支機構資產損失
根據第25號公告第十一條的規定,總機構除按專項申報和清單申報的有關規定,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自身資產損失以外,還需要以清單申報的形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各分支機構上報的資產損失,另有規定除外;如果存在將跨地區分支機構所屬資產捆綁打包轉讓所發生的資產損失,由總機構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專項申報。
雖然,總機構上報的分支機構資產損失采用清單申報的方式,但,該項資產損失是稅務機關重點核查事項之一。請總機構在申報此類資產損失時,認真核對損失的金額、確認分支機構已按規定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做出專項申報或清單申報、認真復核分支機構申報的資產損失是否符合稅法相關政策的要求。以上內容經確認以后,再匯總進行清單申報,將分支機構申報的資產損失填入年度申報表的附表A10509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第7行“分支機構上報的資產損失”中。
2.專項申報中的涉稅風險點
(1)應規范填寫資產損失具體類型
在新版年報的附表A10509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中,專項申報資產損失下共設置四個明細項目,分別是:貨幣資產損失、非貨幣資產損失、投資損失和其他。請大家比照第25號公告的第二條,先將申報的資產損失進行分類,然后再填入對應的欄次,避免因填寫不規范后期給您造成修改申報的不便。
(2)謹慎填寫類型為“其他”的資產損失
企業在填報資產損失時應先劃分資產類型,對于不能劃分為貨幣資產損失、非貨幣資產損失、債權性投資損失和股權投資損失的資產損失,可以在“其他”中進行列示。資產類型繁多,如您在劃分資產損失類型時遇到困難,請認真對照資產損失相關文件要求或向主管稅務機關尋求幫助,切忌把難以劃分的資產損失全部填入“其他”資產損失中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