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過程中,如何區分研究階段與開發階段?
答: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應用指南:“二、研究階段與開發階段
本準則將研究開發項目區分為研究階段與開發階段。企業應當根據研究與開發的實際情況加以判斷。
(一)研究階段 研究階段是探索性的,為進一步開發活動進行資料及相關方面的準備,已進行的研究活動將來是否會轉入開發、開發后是否會形成無形資產等均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
比如,意在獲取知識而進行的活動,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的應用研究、評價和最終選擇,材料、設備、產品、工序、系統或服務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經改進的材料、設備、產品、工序、系統或服務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設計、評價和最終選擇等,均屬于研究活動。
(二)開發階段
相對于研究階段而言,開發階段應當是已完成研究階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備了形成一項新產品或新技術的基本條件。
比如,生產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設計、建造和測試,不具有商業性生產經濟規模的試生產設施的設計、建造和運營等,均屬于開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