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上對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的確定是如何考慮的?
答: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應用指南:“四、估計無形資產使用壽命應當考慮的相關因素
根據本準則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規定,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應當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予攤銷。
(一)企業持有的無形資產,通常來源于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且合同規定或法律規定有明確的使用年限。
來源于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不應超過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的期限;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在到期時因續約等延續、且有證據表明企業續約不需要付出大額成本的,續約期應當計入使用壽命。合同或法律沒有規定使用壽命的,企業應當綜合各方面因素判斷,以確定無形資產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比如,與同行業的情況進行比較、參考歷史經驗,或聘請相關專家進行論證等。 按照上述方法仍無法合理確定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該項無形資產應作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二)企業確定無形資產使用壽命通常應當考慮的因素。
1.運用該資產生產的產品通常的壽命周期、可獲得的類似資產使用壽命的信息;
2.技術、工藝等方面的現階段情況及對未來發展趨勢的估計;
3.以該資產生產的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市場需求情況;
4.現在或潛在的競爭者預期采取的行動;
5.為維持該資產帶來經濟利益能力的預期維護支出,以及企業預計支付有關支出的能力;
6.對該資產控制期限的相關法律規定或類似限制,如特許使用期、租賃期等;
7.與企業持有其他資產使用壽命的關聯性等?!?/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