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五屆六次全會提出的“進一步完善財稅體制”要求,市財政部門將立足我市經濟財政實際,以統一、科學、合理、規范為原則,加快建立有利于理順政府職能、推動結構調整、轉變增長方式、提高創新能力、節約資源能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財稅體制。
一、切實提升財稅收入“含金量”。著力轉變財稅收入征收導向,逐步從數量增長型向質量提升型轉變,不斷提高稅收收入占一般預算收入的比重,促進財稅收入可持續增長。提高收入政策研究精細化,密切跟蹤、研究、分析國家財稅政策調整對地方財稅收入的影響,推動優化經濟產業結構,認真研究增加地方財稅收入的有效途徑,及時改進征管方式、完善征管辦法;增強稅源分析精細化,針對不同領域、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特點,通過科學評估、規范管理、提高分析水平,區別不同情況改進征管措施;加強分類管理精細化,建立完善稅源分類管理體系,做到分類科學、精細管理、目標明確,特別是對有利于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的重點行業、項目、企業要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和稅收征管機制,重點培育輔導,幫助企業做大做強;實現收入征繳精細化,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網絡,加強稅源動態監控,暢通財稅庫銀聯網通道,實現各收入征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稅款直達,提高征管的現代化水平。
二、構建激勵與約束并重的新一輪財稅體制。根據省財政體制調整的總體思路,盡快研究制定新一輪財政體制改革方案,通過適度調整市與區財力分配格局,把轄區發展積極性引導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上來;結合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后“省進市不退”要求,建立和完善轉移支付辦法,促進縣域經濟共同發展。通過新一輪體制調整和完善,為實現我市產業布局更合理、產業結構更優化、區域發展更協調的總體目標作出積極努力。
三、有效歸并和整合各類財政專項資金。按照“整合存量、優化增量、有進有退、突出重點”的要求,合理整合財政專項資金,有效解決目前存在的項目過多、用途交叉、使用分散和重分配輕績效等問題。在項目設置上既要與我市產業政策相對接,也要考慮與省專項資金設置相對接。在扶持重點上著力向六個方面傾斜:向扶持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攻關、產學研項目合作傾斜,向扶持企業自主創新、發展大項目和企業品牌、中小企業信用平臺建設傾斜,向支持節能減排、循環經濟傾斜,向支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訓、獎勵傾斜,向扶持服務業外包和生產服務業發展傾斜,向支持外經外貿發展、鼓勵企業走出去傾斜。
四、進一步提高非稅收入統籌管理水平。嚴格按照綜合預算和零基預算要求,將各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內、預算外、經營性收入和其他收入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的總盤子,由財政統籌綜合平衡。完善“票款分離”和“罰繳分離”辦法,嚴禁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部門預算安排掛鉤,實現部門利益與部門行政權力徹底脫鉤。積極探索降低涉企收費、對非稅收入收繳實行區別對待政策,對科技創新、節能環保和服務業等產業或企業,無論在開發園區內外都實行統一的收費政策,并實行負擔總額控制。出臺土地出讓金和配套費減免等政府專項基金征收減免和先征后返政策的規范性文件,加強各項減免、返還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對接,取消一律全額返還的做法,側重于在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產業層次、保護生態環境、提高集約用地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五、積極推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點。以國家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為契機,逐步研究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探索對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結合企業自身積累、自身發展和全市國有經濟發展需要,適度集中其應上繳的應繳利潤,國有股股利、利息,國有產權轉讓收入,企業清算收入等國有資本收益,由市財政部門納入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全市產業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用于國有企業的資本性支出、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彌補歷史改革成本等。
六、全面建立財政專項支出績效評價機制。切實改變以項目審批制為主的資金管理模式,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機制。今后,所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都必須進行績效評價,運用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和專家評審機制,對專項資金投入成本和產生的效果進行衡量和比較,并將評價結果作為下年度專項資金安排的依據,以加強對政府支出行為的約束與激勵;同時,建立健全績效問責、績效審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讓財政專項資金在陽光下明白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