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通知出臺的背景
為推進實收現代化建設進程,建立更優質、便捷的納稅服務體系,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稅務總局地稅綜合征管軟件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1.0版)業務需求〉的通知》和《全國稅收征管規范》。為切實落實總局工作要求,從8月1日起,北京地稅局全面取消綜合申報,實行分稅種明細申報,并開展稅種登記工作。
二、納稅申報系統上的變化
(一)增加了稅種登記功能
(二)取消了綜合申報和綜合無稅申報。
三、納稅申報理念上的變化
(一)原來的理念
全部稅種都為應申報稅種。納稅人本期全部稅種都無稅的,進行綜合的無稅申報;納稅人本期各稅稅種存在有稅的,對有稅稅種進行有稅申報。
(二)現在的理念 申報時:第一步先確定本期應申報稅種;第二步根據應申報稅種,在相應稅種申報模塊,進行相關每個稅種的有稅或無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