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主辦券商業務備案等申請文件的內容與格式,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管理細則(試行)》,制定本指南。
一、申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從事主辦券商相關業務的證券公司以及已經開展相關業務的主辦券商(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按照本指南制作和報送申請文件。
二、本指南規定的申請文件目錄是對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申請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據審查需要,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可要求申請人補充文件。
三、申請文件接收后,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可以增加、撤回或者更換。
四、申請文件應提交書面文件以及與書面文件一致的電子文件(PDF格式)各一套,其中《證券公司基本情況申報表》和《業務實施方案》還須另附一套word格式的電子文件。電子文件以光盤形式提交,并須在盤面上標明申請人名稱。
五、書面文件應為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復印件,由申請人律師提供鑒證意見或由申請人蓋章,保證與原件一致。申請文件應加蓋騎縫章,其中《證券公司基本情況申報表》、《業務實施方案》、《公司章程》還應在首頁加蓋公章。
六、申請書為申請人正式發文,須標明文號、簽發人。
七、《證券公司基本情況申報表》、《證券公司參與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協議書》及其附件自律承諾書,應采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提供的標準格式文本(可到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網站(www.neeq.com.cn)下載)。
八、申請文件所有需要簽名處,均應為簽名人親筆簽名,不要以名章、簽名章等替代。
九、申請文件應包括封面、目錄和內容。
申請文件的封面和側面應標有"XX公司主辦券商XX業務備案申請文件"字樣,扉頁應標明申請證券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高管、聯系人姓名、電話、傳真等聯系方式。
十、每份申請文件之間應有明顯的分隔標識,文件中的頁碼應與目錄中的頁碼相符。
十一、申請文件應采用標準A4紙張印刷(須提供原件的歷史文件除外)。
申請人簽署的業務協議書及其附件(一式四份),無需打孔,應單獨裝訂。
附件: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證券公司申請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文件目錄
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申請新增業務備案文件目錄
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申請終止從事相關業務備案文件目錄
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名稱變更備案文件目錄
附件1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證券公司申請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文件目錄
一、申請書
二、公司設立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三、證券公司基本情況申報表
四、《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六、關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從事XX業務實施方案申請推薦業務須提交如下附件:
附件1:推薦掛牌項目操作規程
附件2:盡職調查制度
附件3:內核工作制度
附件4:工作底稿制度
附件5:持續督導制度
附件6:項目組成員、內核成員資質證明文件
申請經紀業務須提交如下附件:
附件1:經紀業務操作規程
附件2: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
附件3:技術系統準備情況說明
七、證券公司參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協議書
附件1:推薦業務自律承諾書(申請推薦業務適用)
附件2:經紀業務自律承諾書(申請經紀業務適用)
注:上述協議及承諾書均一式四份八、最近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原件
九、最近一年度經審計的凈資本計算表、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風險資本準備計算表原件
十、公司章程
附件2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申請新增業務備案文件目錄
一、申請書
二、《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三、關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從事XX業務實施方案附件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證券公司申請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文件目錄》第六項
四、證券公司參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補充協議書附件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證券公司申請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文件目錄》第七項
附件3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申請終止從事相關業務備案文件目錄
一、申請書
二、業務處置方案
附件4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名稱變更備案文件目錄
一、申請書
二、主辦券商名稱變更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三、主辦券商名稱變更后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四、主辦券商名稱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五、主辦券商名稱變更后的公司章程
六、主辦券商原業務備案函
為規范主辦券商業務備案等申請文件的內容與格式,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管理細則(試行)》,制定本指南。
一、申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從事主辦券商相關業務的證券公司以及已經開展相關業務的主辦券商(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按照本指南制作和報送申請文件。
二、本指南規定的申請文件目錄是對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申請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據審查需要,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可要求申請人補充文件。
三、申請文件接收后,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可以增加、撤回或者更換。
四、申請文件應提交書面文件以及與書面文件一致的電子文件(PDF格式)各一套,其中《證券公司基本情況申報表》和《業務實施方案》還須另附一套word格式的電子文件。電子文件以光盤形式提交,并須在盤面上標明申請人名稱。
五、書面文件應為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復印件,由申請人律師提供鑒證意見或由申請人蓋章,保證與原件一致。申請文件應加蓋騎縫章,其中《證券公司基本情況申報表》、《業務實施方案》、《公司章程》還應在首頁加蓋公章。
六、申請書為申請人正式發文,須標明文號、簽發人。
七、《證券公司基本情況申報表》、《證券公司參與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協議書》及其附件自律承諾書,應采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提供的標準格式文本(可到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網站(www.neeq.com.cn)下載)。
八、申請文件所有需要簽名處,均應為簽名人親筆簽名,不要以名章、簽名章等替代。
九、申請文件應包括封面、目錄和內容。
申請文件的封面和側面應標有"XX公司主辦券商XX業務備案申請文件"字樣,扉頁應標明申請證券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高管、聯系人姓名、電話、傳真等聯系方式。
十、每份申請文件之間應有明顯的分隔標識,文件中的頁碼應與目錄中的頁碼相符。
十一、申請文件應采用標準A4紙張印刷(須提供原件的歷史文件除外)。
申請人簽署的業務協議書及其附件(一式四份),無需打孔,應單獨裝訂。
附件: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證券公司申請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文件目錄
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申請新增業務備案文件目錄
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申請終止從事相關業務備案文件目錄
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名稱變更備案文件目錄
附件1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證券公司申請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文件目錄
一、申請書
二、公司設立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三、證券公司基本情況申報表
四、《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六、關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從事XX業務實施方案申請推薦業務須提交如下附件:
附件1:推薦掛牌項目操作規程
附件2:盡職調查制度
附件3:內核工作制度
附件4:工作底稿制度
附件5:持續督導制度
附件6:項目組成員、內核成員資質證明文件
申請經紀業務須提交如下附件:
附件1:經紀業務操作規程
附件2: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
附件3:技術系統準備情況說明
七、證券公司參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協議書
附件1:推薦業務自律承諾書(申請推薦業務適用)
附件2:經紀業務自律承諾書(申請經紀業務適用)
注:上述協議及承諾書均一式四份
八、最近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原件
九、最近一年度經審計的凈資本計算表、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風險資本準備計算表原件
十、公司章程
附件2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申請新增業務備案文件目錄
一、申請書
二、《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三、關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從事XX業務實施方案附件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證券公司申請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文件目錄》第六項
四、證券公司參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補充協議書附件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證券公司申請主辦券商相關業務備案文件目錄》第七項
附件3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申請終止從事相關業務備案文件目錄
一、申請書
二、業務處置方案
附件4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名稱變更備案文件目錄
一、申請書
二、主辦券商名稱變更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三、主辦券商名稱變更后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四、主辦券商名稱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五、主辦券商名稱變更后的公司章程
六、主辦券商原業務備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