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支出如何稅前扣除
問:
我公司去年有幾名外部勞務派遣用工,這部分支出可以按照職工薪酬扣除嗎?
答:
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
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問:
我公司直接將費用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對方可以提供人員費用明細,我公司在進行稅前扣除時還需要取得發票嗎?
答:
企業發生支出,應取得稅前扣除憑證,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相關支出的依據。
企業應在當年度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稅前扣除憑證。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因此,你公司應當向勞務派遣公司索取發票。
問:
這部分人員費用只能取得普通發票嗎?
答:
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問:
我要填報“從業人數”,該怎么填寫?需要計算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嗎?
答:
納稅人填報從業人數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單位為人。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政策依據:
來源:上海稅務
下一篇:一文帶你了解無形資產稅收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