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報時,大型企業還需填報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相關信息?
答:是的。根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國務院令 第802號)大型企業應當將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信息納入企業年度報告,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填報時間為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如企業履行支付義務,6 月 30 日后允許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信息進行修改。
大型企業違反本條例,未按照規定在企業年度報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信息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