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股市和匯市出現的動蕩,再一次說明:新興資本市場開放,必須遵循有序原則,合理地安排改革與自由化的秩序,防止國際金融風險對本國經濟崛起和金融安全的沖擊。新興證券市場對外開放的形式主要包括機構準入和市場準入,其主要分為三個層次。
證券融資對外開放
證券融資的對外開放是證券市場開放的初級層次,即允許境內、外公司通過本國證券市場進行股票籌資。證券融資的對外開放必須考慮開放順序、企業選擇、發行量和發行比例以及募集資金投向等問題。其開放順序應是:一、允許在華投資的中外合資企業到國內證券市場融資;二、允許在華投資的外商獨資企業到國內證券市場融資;三、允許在國外注冊的中資企業到國內證券市場融資;四、允許港、澳、臺企業到內地證券市場融資;五、允許外國企業到中國證券市場融資。
證券融資的企業選擇,應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業績優良,有較好發展前景的外資企業,按照核準制的標準發行股票。對于優質項目融資類企業,如能源、交通等,應給以鼓勵。同時,允許國際知名大公司所設立的外資企業發行股票,以鼓勵更多的外商投資于我國亟待發展的產業。另外,在同等條件下,還應選擇產品出口比例高、創匯能力強的外資企業發行股票,促進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融合。
外資投資企業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投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政策,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對于用于營運資本,采購國內原料、設備,在國內設立研發中心,在國內擴大再生產,投資高新技術項目,兼并收購國內中小企業等方面的投資,應給以積極支持。
證券業務對外開放
證券業務的對外開放是證券市場開放的中間層次,即允許證券中介機構采用合資或獨資形式在境內證券市場開展證券買賣業務、投資銀行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是為企業的融資、投資者投資理財服務的。
引進境外證券中介機構有利于市場競爭,導入國際慣例、經營方式、操作技能和運作理念等現代化模式與觀念,提高服務和管理水平。境外證券中介機構進入我國證券市場的前提必須是,制定相關法規,規范其行為,對其進行必要的監管,消除或減少對我國證券市場的不利影響,更要防止出現系統性風險。
證券投資對外開放
證券投資對外開放是證券市場開放的最高層次,即允許境外投資者可以自由購買本國股票、債券和其他證券產品。其最基本考慮的是市場穩定問題。中國作為新興資本市場,國際資本必然看好。外資進入中國股市的數量限制只能隨著證券市場規模的擴大逐步放開。
允許外資進入中國證券市場,必須防止市場過度投機,確保市場基本穩定,這是一個根本前提。事實上,不管是國內投資者,還是國外投資者,投資證券市場都是為了獲取最大的收益。投機性的強弱是與市場監管水平相聯系的,只有對外資實行了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方可逐步放寬對外資的限制,最終實現正常的國民待遇。
此外,證券投資的完全對外開放,還以人民幣匯率和國際資本自由流動為前提。從這一點上講,我國資本市場開放的邏輯順序應是,人民幣匯率自由化和國際資本自由流動在先,資本市場的完全對外開放在后。否則,貿然開放資本市場,就會出現泰國或亞洲金融危機時所發生的現象,國際資本流竄導致匯率危機、國際資本流動危機和股市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