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體育衛生行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四)
16.教育存款利息免稅
專項教育儲蓄存款利息,免征利息收入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9]180號)
17.股權式獎勵免稅
高等學校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的獎勵,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9]125號)
18.稿酬所得減稅
稿酬所得接應納稅減征30%.(稅法第3條)
19.教育經費工會經費扣除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實際發生的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分別按計稅工資總額的2%、1.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國稅發[1997]43號、財稅[2000]91號)
20.捐贈扣除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個體戶和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等公益事業的捐贈,其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據實扣除。(條例第24條)
21.文化事業捐贈扣除
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個體戶和個人通過非營利性公益組織或國家機關對下列宣傳文化事業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發[2000]41號)
(1)對國家重點交響樂團、芭蕾舞團、歌劇團、京劇團和其他民族藝術表演團體的捐贈;
(2)對公益性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美術館、革命歷史紀念館的捐贈;
(3)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捐贈;
(4)對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非生產經營性的文化館或群眾藝術館接受的社會公益性活動、項目和文化設施等方面的捐贈。
專項教育儲蓄存款利息,免征利息收入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9]180號)
17.股權式獎勵免稅
高等學校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的獎勵,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9]125號)
18.稿酬所得減稅
稿酬所得接應納稅減征30%.(稅法第3條)
19.教育經費工會經費扣除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實際發生的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分別按計稅工資總額的2%、1.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國稅發[1997]43號、財稅[2000]91號)
20.捐贈扣除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個體戶和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等公益事業的捐贈,其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據實扣除。(條例第24條)
21.文化事業捐贈扣除
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個體戶和個人通過非營利性公益組織或國家機關對下列宣傳文化事業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發[2000]41號)
(1)對國家重點交響樂團、芭蕾舞團、歌劇團、京劇團和其他民族藝術表演團體的捐贈;
(2)對公益性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美術館、革命歷史紀念館的捐贈;
(3)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捐贈;
(4)對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非生產經營性的文化館或群眾藝術館接受的社會公益性活動、項目和文化設施等方面的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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