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體育衛生行業——財產稅、行為稅優惠政策(五)
21.文化項目免稅
專業劇團排練及舞美用房、文化館(站)、群藝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圖書發行網點,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零。(條例第3條)
22.廣播影視項目免稅
省轄市以上廣播電臺、省級以上電視臺及其傳輸轉發系統,新聞、兒童、科教、美術電影制片廠,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零。(條例第3條)
23.體育項目免稅
小型體育場(館)及運動員訓練房,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零。(條例第3條)
24.醫療衛生項目免稅
衛生、防疫檢疫、婦幼保健、計劃生育設施,新型抗癌藥、生物化學藥、畜禽用疫苗、化學原料藥及中間體、大型x光機及Cr設備,中藥材、中藥飲片、計劃生育藥具、中成藥加工、生物制品、制藥機械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零。(條例第3條)
25.文化項目減稅
博物館、全國定點書、報、刊印刷廠和全國定點的報社、出版社、雜志社,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5%.(條例第3條)
專業劇團排練及舞美用房、文化館(站)、群藝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圖書發行網點,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零。(條例第3條)
22.廣播影視項目免稅
省轄市以上廣播電臺、省級以上電視臺及其傳輸轉發系統,新聞、兒童、科教、美術電影制片廠,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零。(條例第3條)
23.體育項目免稅
小型體育場(館)及運動員訓練房,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零。(條例第3條)
24.醫療衛生項目免稅
衛生、防疫檢疫、婦幼保健、計劃生育設施,新型抗癌藥、生物化學藥、畜禽用疫苗、化學原料藥及中間體、大型x光機及Cr設備,中藥材、中藥飲片、計劃生育藥具、中成藥加工、生物制品、制藥機械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零。(條例第3條)
25.文化項目減稅
博物館、全國定點書、報、刊印刷廠和全國定點的報社、出版社、雜志社,投資方向調節稅稅率為5%.(條例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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