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體育衛生行業——財產稅、行為稅優惠政策(三)
11.防疫救護車船免稅
防疫車、救護車船,免征車船使用稅。(條例第3條)
12.醫療用車免稅
衛生部門的醫療手術車,防疫監測車,免征車船使用稅。((87)財稅地字第3號)
13.醫療衛生機構車船免稅
疾病控制、婦幼保健等衛生機構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車船,免征車船使用稅。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車船,免征車船使用稅3年。(財稅字[2000]42號)
14.特種車輛免稅
一些省、市按條例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救護車等類車輛,免征車船使用牌照稅。
15.教學醫療免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教學、醫療的,免征契稅。 (條例第6條)
防疫車、救護車船,免征車船使用稅。(條例第3條)
12.醫療用車免稅
衛生部門的醫療手術車,防疫監測車,免征車船使用稅。((87)財稅地字第3號)
13.醫療衛生機構車船免稅
疾病控制、婦幼保健等衛生機構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車船,免征車船使用稅。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車船,免征車船使用稅3年。(財稅字[2000]42號)
14.特種車輛免稅
一些省、市按條例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救護車等類車輛,免征車船使用牌照稅。
15.教學醫療免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教學、醫療的,免征契稅。 (條例第6條)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