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圍繞調整經濟結構、調節收入分配結構等,我國財政政策下一步將在哪些方面發力?
高培勇:2012年財政上的擴張力度將有所控制。作為實行預微調的一種可選擇手段,結構性減稅的優越性不言而喻。需要指出的是,結構性減稅不同于全面性減稅,它一方面要通過減稅,適當減輕企業和居民的稅收負擔水平;另一方面,要通過有增有減的結構性調整,優化稅制結構,從而引導經濟結構的優化。增值稅改革將釋放出增加直接稅的空間。下一步稅制結構調整主要就是增加稅收歸屬可以明確的稅種,比如個人所得稅和財產稅,以實現稅收的“精確打擊”和調整分配的功能。
賈康:財政政策在“積極”框架下的“預調、微調”,帶有更突出結構優化的意向,積極財政政策勢必更加注重民生改善等領域。同時,要重點支持自主創新和小微企業的發展,如落實好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免征額等減輕小微企業稅負的方案,實施對小微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在稅制改革方面,首先應提到積極推進有利于第三產業發展和升級換代的增值稅“擴圍”改革,這也是提振消費、優化結構、加快發展方式轉變的需要。
未來我國稅收要更加依賴直接稅。其中個稅方面,要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征收制度。相關設計里要進一步探討如何培育中等收入階層,加入“綜合”機制和家庭贍養系數等區別機制。此外,房產稅改革試點應當在總結經驗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發揮其形成地方稅體系支柱、優化地方政府職能、促進土地集約利用和抑制房地產泡沫以及強化優化社會中收入與財富再分配調節機制等重要功能。
環境稅可考慮在“十二五”期間推出碳稅。一方面通過稅負的提高,逼著企業升級換代,使全社會產生低碳環保正面效應紅利。另一方面,因為多增加了一塊稅收,政府可以在宏觀稅負不變情況下,適當降低企業所得稅水平,實現普遍減稅,產生所謂“雙重紅利”。
資源稅改革下一步要爭取把從價計征擴大到煤炭等重要資源品種,并借勢理順煤電比價關系和我國主要資源、能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需要強調的是,“十二五”期間,應抓住機遇爭取盡快推進將房產稅和資源稅打造成地方稅體系兩大支柱的配套改革,這有助于地方財政收入的增加和地方政府職能的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