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好,現在還沒有具體的時間表。”1月30日,談及物業稅開征時機問題,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有關負責人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如是表示。近段時間,與物業稅有關的消息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并有地產界權威人士預測,2007年物業稅征收在望。而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征收物業稅,可能將是兩三年之后的事情。
主管部門未公開表態
6成網民反對
1月24日,記者就物業稅開征有關問題向國家稅務總局發去了正式的采訪函,但截至記者發稿時,該局一直未予正式回復。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有關負責人士對此解釋是,相關部門不方便接受采訪。
物業稅何時開征一直是人們普遍關心的話題。前不久,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表示,為扭轉當前住宅建設和消費中的“貪大求闊”現象,有關部門將通過保有環節征稅等多項稅收、金融和土地政策等,提高大戶型住宅的購買使用成本。
幾乎與此同時,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日前也表示,2007年物業稅征收在望。特別是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2007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研究物業稅方案”赫然出現在稅務機關2007年工作范圍之內。盡管“物業稅”概念并非首次出現,但上述消息還是在業界引起了軒然大波。有媒體甚至表示,開征物業稅已箭在弦上。
隨著最近大戶型征收保有稅消息的傳開,部分購房者已開始擔心自己買房入住后,除了償還房貸外,還得交納保有稅增加經濟負擔。在京城房產中介,這些天進店咨詢的客戶中,置業者除了轉而留意小戶型外,很多擁有多套大戶型的投資者也開始傾向出售自己手中的房產。
據記者了解,開征物業稅較早出現在官方文件中始于十六屆三中全會。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日前在“中國財稅論壇2005”上亦表示,“十一五”期間,我國將積極穩步推行物業稅,并取消相關收費。自十六屆三中全會有關“實施城鎮建設稅費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相應取消有關稅費”的提法浮出水面以來,引起了不少爭論。
“物業稅開征有可能帶來的一大顯著變化就是房價的大幅下降。”地產大腕任志強和潘石屹均針對開征物業稅發表了自己的見解,甚至有開發商稱,房價會因此下降25%。
搜房網的一份調查顯示:有64.16%的被調查者反對征收物業稅,贊成開征物業稅的被調查者僅占三成,另有2.48%被調查者表示無所謂。
物業稅究竟何時開征,年內有無可能?稅率與征收標準如何確定,普通住宅是否免稅?對現有房屋和新購房屋是否同時征稅?網民反對會不會影響物業稅開征的步伐?帶著上述種種問題記者致電國家稅務總局,但該局辦公廳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大多以“說不好”、“不太清楚”或“內部沒有通報”等不確定的詞語回答記者。
開征物業稅任重道遠
“這么短的時間內,不太可能。”對于2007年是否可能開征物業稅,首都經貿大學財政系稅收教研室主任劉穎表示,“開征物業稅動作很大,不可能這么快。”
“關鍵不在于老百姓不同意開征,主要是條件不成熟,物業稅開征涉及稅收制度的改革和調整,有非常多的基礎工作和調查工作要做。反對的聲音可能會影響決策,但不會影響這一稅種的開征。老百姓對它也不了解,需要加強宣傳。”
“據我所知,目前方方面面都還在醞釀,現在專家們正在逐步提供各自的方案和意見,這項工作還沒完成,年內,專家們的意見也不可能全部匯集起來。”劉穎透露,按照決策層的思路,先是讓各個專家提供各自的制度設計,然后放在一起討論,經過反復斟酌,征求意見和修改,最后才定出一個合理的征收制度。
劉穎還表示,以下四大問題是開征物業稅無法回避且急需解決的問題:
首先是征收標準問題。此前有專家傾向普通住宅免征物業稅,但是否免征還有待相關部門制定具體的政策。征收標準的確定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一個在二環,一個在五環、六環,不一樣,在征收時如何體現公平?是按人均面積征還是按價格征收?這些都是懸而未決的問題。
其次,現有房屋和新購房屋是否區別對待。現在有一種觀點是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不過對此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見。
第三是稅基的評估問題。開征物業稅需要建立一支高效、公正、廉潔的評估隊伍,評估職能是由稅務機構還是由中介來承擔,目前還存在爭議。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按照過去的慣例,新稅種的立法一般是由國務院制定一個暫行條例。同時,開征物業稅還將涉及《稅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訂,只有全國人大才有這樣的權力。用劉穎的話說,從完善稅制到建立相關的法律體系,問題非常多,不可能一蹴而就,這一過程歷時可能不止一兩年,最樂觀的估計,若比較順利的話,也要三年左右時間。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馬海濤教授認為,年內征收物業稅時機也不成熟。我國目前與房屋和土地有關的稅費名目繁多而且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稅制改革,首先需要按‘明稅、清費、正稅’思路,對與房地產有關的稅費進行清理,不合理或重復征收的需要取消,最后還要進行整合。”
此外,馬海濤還提到,在不久前召開的2007年全國稅政工作會議上,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也沒有提到2007年將開征物業稅的內容。在馬海濤看來,設若2007年將開征物業稅,理應在上述重要會議上有所提及。與此同時,記者從國務院法制辦知情人士處獲悉,目前國務院也未收到有關部門起草的相關法律規案。由此看來,開征物業稅仍然任重而道遠。
專家稱:不會取消土地出讓金
據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透露,國家稅務總局已經責成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稅務部門牽頭,全國性的房源普查工作將在近日陸續展開。但劉桓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同時說,真正推行物業稅要到2008年。
此前不少專家表示,鑒于目前與房地產有關的稅費多而雜,且存在成本轉嫁導致房價高的問題,將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出讓金等現行的稅種合并統一,開征物業稅后,原來間接向房產消費者一次性征收的有關稅費(包括土地出讓金),將變為逐年向消費者直接征收,即逐年繳納物業稅。
接下來的問題是,土地出讓金會不會隨之取消?
“我的理解,征收保有稅或物業稅,土地出讓金會照收。”劉穎說,“因為土地是公有的,土地出讓金本身針對的是公有土地,允許你使用,交一定的費用,并沒有改變性質。而征收保有稅或物業稅,針對的是私有財產。兩者不可能混淆在一起,是完全不相干的兩件事情。”對此,馬海濤也持相同的看法。
中國經濟時報
[編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稅”征收方式以及面積界定等問題,已經被建設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提上了議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臺。征收范圍可能為120平方米以上房產。征稅目的是為了“鼓勵、引導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資性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加大中小戶型房屋的供應量。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物業稅?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并為之提供保護;然后,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報載:“物業稅開征”將率先在北京試點,上海、南京、廣東的試點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緊隨其后。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征收辦法。
編輯留言:
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存在嚴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場主題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滿足,房地產商普遍在追求利潤的驅使下,盲目建設高檔商品房和商用房產,豪華住宅,牟利的同時無形中造成房價瘋狂上漲,也為投資投機者提供了空間,更使房價增加了不穩定因素。目前解決房價過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強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優先保證土地的供應,同時加以配套的打擊投資投機行為。
可見調控房價需要從需求和攻擊雙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給。目前提高供給的手段還局限于行政干預和調控,長遠來看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損失,因此從長久之計考慮,健全經濟調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環節物業稅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