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日前在“中國財稅論壇2005”上表示,“十一五”期間,我國將積極穩步推行物業稅,并相應取消相關收費。
物業稅實施之后會降低房價嗎?記者在采訪過程中發現,很多開發商認為,物業稅的實施會導致房價下降,甚至有開發商稱,房價會因此下降25%.
開發商:房價要降25%
開征物業稅是各國的經驗,盡管不是統一的名稱,但像美國、歐洲國家都有持有型物業的稅收,只有中國對持有物業征稅為零。
“我記得有關物業稅的征收問題已經討論了很長時間,我認為這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還是很大的。”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說。他認為,要在“十一五”期間開征物業稅是個正確的方向,要增加房產持有環節的稅收,減少房產流通環節的稅收。因為如果持有物業成本低,就會導致房產流通性差,這樣一來一方面是房子的空置率很高,而另一方面老百姓又感到買不起房子。
“開征物業稅之后,房價肯定會下降的。”萬年花城副總經理黃璽慶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如是說。他解釋說,現在人們買房的成本主要就是每個月的按揭,房價高往往影響一些人買房。物業稅開征之后,養房的成本會高很多,這樣需求就會減少,自然房價會下降。開征物業稅房價能降多少,目前還不太好說。如果大膽估計,下降幅度應該在25%左右。
專家:不會增加買房人負擔
盡管很多人擔心物業稅開征后可能導致房子“平買貴用”的局面,但財稅專家趙志耘表示,物業稅是國外很完善的稅種,我國從兩三年前開始研究和設計物業稅,將包含多個稅種,其中既有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稅種,如契稅、土地使用稅等,也有向物業管理公司征收的,如營業稅、物業管理稅等。
其中,契稅、營業稅等現在已經在征收,只不過這些稅種屬于中央稅或共享稅,不屬于地方稅種,今后這些稅種全部劃分到物業稅中,歸屬地方稅種。同一個稅種如果劃歸物業稅,肯定不會在其他地方重復征收,買房人不必對此擔心。
而對于國外普遍對房屋所有人征收的土地使用稅,趙志耘表示今后肯定會包含在物業稅內。但預計這一稅種的稅率極低,國外普遍是萬分之二的稅率,即100萬元的房子每年只征收200元左右,不會過多增加買房人的負擔。
建議:買房自住應免稅
在討論物業稅何時開征的問題上,就有專家建議,為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不增加他們的住房成本,應該為他們保留一套自住住宅免征物業稅。
國泰君安地產行業的一位研究員表示,物業稅的開征范圍主要適用于新商品房,對于已經投入使用、經過一次交易的二手房,稅法制定部門擬定對此類舊有物業將實施過渡措施,但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說法及條文出現。依照二手房市場現有的規定,二手商品房的土地稅費已經在新商品房買賣中繳納完成,無需再繳。因此,開征不動產物業稅的辦法對于目前的房地產二級市場還并不適用,所以在短期內其影響將不十分顯著。
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公司總經理李文杰認為,開征物業稅是必然的。首先,開征物業稅其實是將原來在購買房屋時候一次性征收的稅費改成分次征收,有助于改善土地利用的結構,提高土地利用率。其次,征收物業稅其實是調節貧富差距的手段,也是國際通行的慣例。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桓告訴記者,物業稅的計稅標準不會每年評估,只會按照購房當時的不變價格計算,一直持續到建筑物消失為止。這樣每年繳納的物業稅將變得合理而透明,開發商、買房人及國家稅務部門將互不虧欠。
他指出,一旦物業稅開征,一方面將降低購房成本,另一方面將加大購房后稅收成本,對房地產業的發展將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
知識點小帖士:
什么叫物業稅?
目前稅務界對此也比較陌生,各國的叫法也不同,主要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值隨房產的產值而提高。物業稅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將現行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收費合并,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統一收取的物業稅。
物業稅的名詞源于國外,特別是東南亞地區,物業幾乎等同于房產。世界各國對房地產的課稅主要有三種情況,有的國家只征收轉讓房地產的行為稅,以流轉額為計稅依據;有的國家對保有房地產課稅,以房地產的評估值為計稅依據;有的國家對轉讓房地產的收益課稅,以所得額或收益額為計稅依據。就我國而言,我們所說的物業稅應該屬于第二種情況。
編輯留言:
根據物業稅的設計理念,通過把房地產開發環節的部分稅收轉移到保有環節征收,理論上能夠降低房價,而實際上市場的供求狀況能否提供這樣的條件呢?根據目前的供求狀況,房價是不可能下降的,總體供求失衡的情況為房價的上漲提供了有力的支撐;物業稅真正發揮作用要等到房產市場基本出現買方市場的狀態,而在現在,物業稅形成的“價格空間”部分可能被房價的上漲所占據,購房者負擔將進一步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