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大家需求,正保會計網校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與醫藥、醫療機構等行業相關的稅收法規,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幾個方面,希望對我們財務人員有幫助哦。
增值稅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 36號)
附件3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七)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
(注釋:條款失效,有關營業稅規定失效。參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營業稅規范性文件的通知》,財稅〔2009〕61號。)
一、關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稅收政策
(一)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各項稅收。不按照國家規定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不得享受這項政策。
(三)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
3、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0號)
一、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可以選擇簡易辦法按照生物制品銷售額和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藥品經營企業,是指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獲準從事生物制品經營的藥品批發企業和藥品零售企業。
二、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36個月內不得變更計稅方法。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供應非臨床用血增值稅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456號)
一、人體血液的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
二、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可以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不得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按照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的辦法依照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選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辦法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
企業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第八十五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不包括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
一、關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稅收政策
(二)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從事非醫療服務取得的收入,如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培訓收入、對外投資收入等應按規定征收各項稅收。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將取得的非醫療服務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就其余額征收企業所得稅。
4、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
5、《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119號
6、《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
7、《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11號)
技術轉讓的范圍,包括居民企業轉讓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
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字[1986]第008號)
第十條、關于企業辦的各類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可否免征房產稅。
企業辦的各類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
一、關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稅收政策(五)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二、關于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稅收政策(一)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按規定征收各項稅收。但為了支持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給予下列優惠:對其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營業稅;對其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對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3年免稅期滿后恢復征稅。
耕地占用稅
第八條 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稅:(二)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占用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