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A有限公司的職工甲,2016年1月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取得了取得一次性的補償金250000元(含稅),其中,支付補償金時繳納養老保險1000元、醫療保險800元、失業保險500元、住房公積金600元(以上均在稅法允許扣除范圍之內)。假設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5000元,離職時在公司工作10年。A公司應如何為甲扣繳個人所得稅?
解答:免稅所得=5000×12×3=180000(元)
查找稅率:商數=(250000-180000-1000-800-600-500)÷10-3500=3210(元)
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
應納稅所得額=(250000-180000-1000-800-600-500)-3500×10=32100(元)
應納稅額=(32100÷10×10%-105)×10=2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