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是中國境內的一家水路運輸企業,今年7月份取得了《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登記證》,請問我公司提供國際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國際貨物運輸服務屬于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但需事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
《關于國際水路運輸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4〕50號)第一條規定,境內的單位和個人取得交通部門頒發的《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登記證》或加注國際客貨運輸的《水路運輸許可證》,并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1號)第八條規定,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后,方可申報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如果提供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發生在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前,在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后,可按規定申報退(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