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司在6月份的時候到柜臺申請代開了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因出現某些原因對方不接收發票,現需申請代開紅字發票,請問需攜帶什么資料到柜臺申請呢?
答: 上述情況,你司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再憑通知單到代開發票柜臺開具紅字發票。申請紅字發票通知單需要的資料如下:
一、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2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 與《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對應的藍字發票。
2.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并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
三、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2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辦理部門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