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福建地區為例)
問:2015年新設立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萬以下可以領購哪種發票?
答: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通知》(閩國稅發〔2015〕16號)規定:“四、進度安排
(一)實行分類推行計劃
1.增量納稅人
自2015年1月1日起,除通用定額發票、客運發票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外,新認定的一般納稅人和新辦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及2015年‘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統稱增量納稅人)發生的增值稅業務,一律使用升級版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其中: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通用手工發票(百元版),月開具發票份數不超過10份的可以申請窗口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
因此,目前新設立的小規模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升級版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月銷售額在三萬以下可以選擇領購通用手工發票(百元版),月開具發票份數不超過10份的可以申請窗口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政策調整以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