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車輛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發票,報稅聯有何用途
問:購買車輛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發票,其中一聯次為報稅聯,該聯發票應該由哪方取得?有什么用途?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第二條規定:“《機動車發票》為電腦六聯式發票。即第一聯發票聯(購貨單位付款憑證),第二聯抵扣聯(購貨單位扣稅憑證),第三聯報稅聯(車購稅征收單位留存),第四聯注冊登記聯(車輛登記單位留存),第五聯記賬聯(銷貨單位記賬憑證),第六聯存根聯(銷貨單位留存)。第一聯印色為棕色,第二聯印色為綠色,第三聯印色為紫色,第四聯印色為藍色,第五聯印色為紅色,第六聯印色為黑色。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印色為黑色。《機動車發票》規格為241mm×177mm(票樣附后)。當購貨單位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第二聯抵扣聯由銷貨單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