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開始時點如何確定?
國家為了鼓勵和支持特定類型企業或項目發展制定了企業所得稅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在享受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時,開始享受的時點如何確定呢?
一、取得證書當年起享受優惠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
二、獲利年度起享受優惠
1.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件產業發展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接續年度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4.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28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5.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6.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上述4-6項中按照集成電路生產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優惠期自獲利年度起計算。
獲利年度是指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后,第一個應納稅所得額大于零的納稅年度,包括對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納稅年度。
三、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享受優惠
1.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28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2.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上述1-3項中按照集成電路生產項目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優惠期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計算,集成電路生產項目需單獨進行會計核算、計算所得,并合理分攤期間費用。
4.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5. 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從事《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飲水工程新建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6. 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7. 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8. 清潔發展機制項目(以下簡稱“CDM項目”)實施企業將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收入的65%上繳給國家的HFC和PFC類CDM項目,以及將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收入的30%上繳給國家的N2O類CDM項目,其實施該類CDM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減排量轉讓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8.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對在新疆困難地區新辦的屬于《新疆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內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9. 2021年1月1日 至2030年12月31日,對在新疆喀什、霍爾果斯兩個特殊經濟開發區內新辦的屬于《目錄》范圍內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10. 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轉制注冊之日起享受優惠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轉制為企業的,自轉制注冊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企業所得稅。
“轉制注冊之日”,是指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并進行企業法人登記之日。對于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前已進行企業法人登記的,則按注銷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之日,或核銷事業編制的批復之日(轉制前未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確定轉制完成并享受本公告所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在享受所得稅優惠時,應準確把握各類優惠政策中關于優惠開始享受時點的確定方法,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申報和核算,確保合規享受稅收優惠,同時為企業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來源:正保會計網校稅務網校原創內容,作者:李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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