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規范涉稅中介服務行為 促進涉稅中介行業健康發展
關于規范涉稅中介服務行為促進涉稅中介行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各區稅務局、各區網信辦、各區市場監管局: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意見》,促進涉稅中介行業規范、有序、健康發展,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市網信辦、市市場監督局決定自即日起至9月期間,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規范涉稅中介服務行為、促進涉稅中介行業健康發展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開展規范涉稅中介服務行為、促進涉稅中介行業健康發展工作,是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國家稅收利益和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維護國家經濟秩序和稅收安全的有力抓手;是解決涉稅中介違規提供稅收策劃服務、幫助納稅人逃避稅,以及在各類自媒體、互聯網平臺發布違法違規信息招攬業務、歪曲解讀稅收政策、擾亂正常稅收秩序等問題的有效途徑。各級稅務、網信、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
二、聚焦內容
根據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關于加強對涉稅中介組織執業監管和行業監管的要求,結合留抵退稅相關工作,針對近期涉稅中介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本次規范涉稅中介服務行為相關工作應重點聚焦以下三方面內容:
(一)違規提供稅收策劃服務問題。涉稅中介通過各類自媒體、互聯網平臺以對避稅效果作出保證性承諾為噱頭招攬業務,通過偽造享受稅收優惠資質等方式,幫助納稅人偷逃稅款或騙取享受稅收優惠為目的,違規提供稅收策劃服務的問題。
(二)發布虛假宣傳及廣告信息問題。涉稅中介通過各類自媒體、互聯網平臺發布涉稅服務虛假宣傳及廣告信息,妨礙市場公平競爭、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問題。
(三)歪曲解讀稅收政策問題。涉稅中介通過各類自媒體、互聯網平臺發布不實信息,歪曲解讀稅收政策,擾亂正常稅收秩序的問題。
三、職責分工
各級稅務、網信、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強化重要問題的協調會商,建立監測研判、調查處理、協同管理的閉環運行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稅務部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負責統籌協調相關工作。各級稅務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暢通公開舉報渠道,搜集相關舉報線索;會同涉稅行業協會動員涉稅中介全面自查整改,積極舉報行業內違法違規行為;監控涉稅中介發布的違法違規信息,并對相關信息進行甄別,對于涉嫌虛假宣傳的,將發布主體和發布平臺的信息推送給網信和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對涉嫌虛假廣告的,要將廣告主、廣告發布者及發布內容推送給市場監管部門確認處理;對涉嫌歪曲解讀稅收政策以及違規提供稅收策劃服務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并將涉稅中介發布虛假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納入信用積分管理。
(二)網信部門。協同稅務部門加強輿情監測,依法依規對稅務部門研判定性后轉送的涉稅中介違法違規信息、網站平臺和賬號進行清理處置。
(三)市場監管部門。對商業宣傳或廣告內容中涉及的涉稅中介機構以及涉稅服務的真實性、合法性等問題,通報同級稅務部門研提甄別意見;依法依規查處涉稅中介從事虛假宣傳、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等違法行為。
四、工作任務
因前期疫情封控原因,本市規范涉稅中介服務行為、促進涉稅中介行業健康發展相關工作,自即日起至2022年9月底開展。
(一)自查整改。各區稅務局、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宣傳引導,根據梳理出的自查整改對象清冊,通知并督促本轄區涉稅中介機構聚焦違規開展稅收策劃、虛假宣傳及廣告和歪曲解讀稅收政策等問題,全面開展自查,對自查存在的問題嚴格整改落實。
職能部門:各區稅務局、各區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22年8月15日
(二)組織抽查。各區稅務局要對涉稅中介機構自查整改情況組織重點抽查和隨機抽查,對抽查發現問題的,及時研判,并根據實際情況開展調查處理。
職能部門:各區稅務局
完成時限:2022年8月31日
(三)監測研判。各級稅務、網信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和研判,提升聯合治理效能。稅務部門要認真開展涉稅中介發布違法違規信息監測工作,加強信息甄別研判,并按職責分工推送相應部門處理。對于網信和市場監管部門通報的涉稅服務信息,稅務部門要及時進行甄別研判,書面回復明確性意見。
職能部門:各級稅務、網信和市場監管部門
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四)調查處理。對經甄別涉嫌虛假宣傳或虛假廣告的信息,各級稅務、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對于涉嫌違規提供稅收策劃服務,幫助納稅人偷逃稅款或騙取享受稅收優惠的,稅務部門要對涉稅中介及相關委托人進行立案查處。對于涉嫌歪曲解讀稅收政策擾亂正常稅收秩序的,稅務部門依法依規對涉稅中介進行查處。
職能部門:各級稅務、網信和市場監管部門
完成時限:持續開展
(五)協同管理。對經查實的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各級稅務、網信、市場監管部門應各司其職,對相關主體和平臺進行協同聯動管理。各級網信和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處理結果及時反饋同級稅務部門匯總。各區稅務局、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及時總結工作成效,上報本轄區工作開展情況。同時,在總結工作經驗和成效基礎上,建立涉稅中介稅收策劃和發布涉稅信息的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相關查處工作,持續規范涉稅中介行業秩序。
職能部門:各級稅務、網信和市場監管部門
完成時限:2022年9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級稅務、網信、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認識本次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做好工作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認真部署、扎實推進,促進涉稅中介行業健康發展,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稅務、網信、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部門協作,壓實工作責任,明確責任單位,落實責任人員,按照既定的工作步驟、時限和有關要求,穩妥有序開展工作。要組織召開協調會議,共同研究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暢通有關問題信息推送、共享渠道,形成各方聯動、閉環處理的工作機制。
(三)總結報送成效。各級稅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總結工作成效,于2022年9月底前將本轄區工作開展情況上報上海市稅務局納稅服務處。對于查處的違規開展稅收策劃、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和歪曲解讀稅收政策的具體案例要形成清單,一并上報。
(四)實行常態化管理。稅務、網信、市場監管部門要在總結工作經驗和成效基礎上,建立涉稅中介稅收策劃和發布涉稅信息的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相關查處工作,持續規范涉稅中介行業秩序。
(五)支持行業健康發展。各級稅務部門要積極發揮涉稅中介機構作用,支持其按市場化原則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服務。加大對涉稅中介機構及其信用信息公告力度,為納稅人自主選擇涉稅服務提供便利。根據涉稅中介信用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激勵措施,促進涉稅中介行業誠信經營。
各級稅務、網信、市場監管部門在聯合開展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上海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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