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平臺結算營業額,12月將估的收入是否交增值稅
【問題】
我公司有一網上游戲,在另一公司的平臺上運營,協議中約定,由電商平臺公司在每月結算上個月的營業額,請問我公司12月將估的收入是否要交增值稅?
【答案】
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四十五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二)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三)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的,為金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四)納稅人發生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五)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所以該公司每月網絡游戲收入在當月確認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增值稅的納稅義務是在下個月結算時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