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代扣代繳所有稅種的手續費都是按2%計算嗎
【問題】
企業代扣代繳所有稅種的手續費都是按2%計算嗎?
【答案】
《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第三條規定如下: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扣代繳稅款,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扣稅款的2%支付手續費,且支付給單個扣繳義務人年度最高限額70萬元,超過限額部分不予支付。對于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手續費比例的,按規定比例執行。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收代繳車輛車船稅,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收稅款的3%支付手續費。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收代繳委托加工消費稅,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收稅款的2%支付手續費。委托受托雙方存在關聯關系的,不得支付代收手續費。關聯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確定。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收代繳其他稅款,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收稅款的2%支付手續費。
(五)稅務機關委托交通運輸部門海事管理機構代征船舶車船稅,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征稅款的5%支付手續費。
(六)稅務機關委托代征人代征車輛購置稅,稅務機關按每輛車支付15元手續費。
(七)稅務機關委托證券交易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代征證券交易印花稅,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征稅款的0.03%支付代征手續費,且支付給單個代征人年度最高限額1000萬元,超過限額部分不予支付。委托有關單位代售印花稅票按不超過代售金額5%支付手續費。
(八)稅務機關委托郵政部門代征稅款,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征稅款的3%支付手續費。
(九)稅務機關委托代征人代征農貿市場、專業市場等稅收以及委托代征人代征其他零星分散、異地繳納的稅收,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征稅款的5%支付手續費。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企業代扣代繳所有稅種的手續費不是全部按2%計算,稅務機關按2%至5%的比例支付手續費且有支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