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個稅手續費有沒有70萬元限額的限制
代扣代繳個稅手續費有沒有70萬元限額的限制?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第三第(一)項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扣代繳稅款,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扣稅款的2%支付手續費,且支付給單個扣繳義務人年度最高限額70萬元,超過限額部分不予支付。對于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手續費比例的,按規定比例執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九號)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根據上述規定,代扣代繳個稅手續費沒有70萬元限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