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股東將股權轉給個人,再次轉讓是否免征個稅
【問題】
新三板上市的公司的法人股東在上市后將股權轉讓給個人,個人再次轉讓是否免征個稅?
【答案】
《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7號)規定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本通知所稱非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
二、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本通知所稱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該公司掛牌前和掛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是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后取得的股票,個人轉讓股票時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