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股權轉讓協議的印花稅是減半征收嗎
【問題】
企業股權轉讓協議的印花稅是減半征收嗎?
【答案】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三條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目前各省市對上述六稅兩費都是減征50%。
如果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根據上述規定,股權轉讓協議的印花稅是減半征收;如果企業是一般納稅人,不能享受上述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即股權轉讓協議的印花稅不能減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