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費加計扣除可以在填報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時填報享受嗎
【問題】
研發費加計扣除可以在填報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時填報享受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附件: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2017年版)規定,研發費加計扣除匯算清繳時享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6號)附件1中A201010免稅收入、減計收入、所得減免等優惠明細表填報說明規定:“三、加計扣除” 類各欄在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納稅人不填報。
綜上規定,研發費加計扣除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時享受,應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
財務人都在看的:
·我們一起學“個稅”之——應稅所得(一)
·我們一起學“個稅”之——應稅所得(二)
·[關注]外賣食品增值稅稅率有變化?
·[實務]非正常損失進項稅額轉出如何處理
·[實用]期貨投資者期貨交易的會計和稅務處理
·[熱點]應收賬款受讓方回款溢價的納稅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