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時發現企業是虧損的,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能否申請退稅
【問題】
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按照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預繳了企業所得稅,匯算時發現企業是虧損的,該項預繳的稅款能否申請退稅?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6號)規定:
五、建筑企業總機構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各分支機構和項目部不進行匯算清繳。總機構年終匯算清繳后應納所得稅額小于已預繳的稅款時,由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或抵扣以后年度的應繳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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