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是否要提供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
【問題】
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是否要提供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文件規定: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所以,自然人轉讓股權是否要提供資產評估報告,需要看被投資企業的資產情況及其主管稅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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