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高新技術企業,又是軟件企業,能否按15%稅率減半征稅
【問題】
我公司既是高新技術企業,又是軟件企業,能否享受按15%稅率減半征稅?
【答案】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執行口徑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7號)規定:居民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同時又符合軟件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的,該居民企業的所得稅適用稅率可以選擇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15%稅率,也可以選擇依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稅,但不能享受15%稅率的減半征稅。
因此,不能享受按15%稅率減半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