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后工資約定下,企業代繳個稅需計入社保基數嗎?
答:《上海市財政局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問題答疑_2023年4月12日》
網友小方提問:我司為一些高管單獨約定稅后支付工資,請問扣繳的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扣除?
胡越川答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 年第28 號第四條的規定,“雇主為雇員負擔的個人所得稅款,應屬于個人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凡單獨作為企業管理費列支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稅前扣除。” 應當注意的是,一是在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時應還原成稅前工資計算;二是單位承擔雇員個人所得稅不改變其工資屬性,應計入工資總額,一并繳納社會保險。
參照上述答復,企業承擔的員工個人所得稅應計入工資總額繳納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