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意見指出,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大型科研儀器設備對外開放共享機制,加強對國家超級計算中心等公共科研基礎設施的支持。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充分考慮科技服務業特點,將科技服務內容及其支撐技術納入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科技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結合完善企業研發費用計核方法,統籌研究科技服務費用稅前加計扣除范圍。
意見同時強調,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擴大科技服務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范圍,消除重復征稅。落實國家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其自用以及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