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橫琴新區所得稅優惠目錄增列旅游產業
關于橫琴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增列旅游產業項目的通知
財稅〔2019〕63號
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批復的《橫琴國際休閑旅游島建設方案》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推動橫琴國際休閑旅游島建設,現就橫琴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增列旅游產業項目問題通知如下:
一、在橫琴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增列有關旅游產業項目。橫琴新區內享受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鼓勵類產業企業,統一按照《橫琴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9版)》執行。
二、橫琴新區內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其他相關事項,繼續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廣東橫琴新區 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及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4〕2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執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