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財稅部門打響了“營改增”擴圍、煤炭資源稅改革、成品油等消費稅調整和落實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四大稅制改革戰役,用科學的稅收制度,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
“營改增”走進新時代
“‘營改增’之前我們確實比較擔心,因為郵政業營業稅稅率只有3%,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11%.真沒想到稅負不增反降!”說起實施“營改增”的變化,山東省陵縣郵政局財務科長黃琦滿面春風。“我們進項較多,電費、汽油還有物流業務購進的消費品,取得的進項發票基本都允許抵扣,稅負下降一半還多!”
增值稅最大特點就是“道道課征,稅不重征”。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打通二、三產業抵扣鏈條,減輕企業稅收負擔,是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重要稅收措施。
按照先急后緩、先易后難的思路,“營改增”在2013年實現地域行業“雙擴圍”的基礎上穩中求進,選擇與眾多行業發展關系密切的鐵路運輸、郵政和電信業先試先行:2014年1月1日,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改增”,6月1日電信業實行“營改增”,以積小勝為大勝,積跬步致千里,為今后在業態更為復雜的行業推行“營改增”,積累經驗、打好基礎。
如今,“營改增”已從當初的“1+6”擴展到“3+7”,覆蓋到全部交通運輸、郵政、電信業和研發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鑒證咨詢、廣播影視7個現代服務業。
與繳納營業稅相比,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稅負明顯減輕,電信業一般納稅人稅負有所上升,小規模納稅人稅負普遍下降。業界將“營改增”效果概括為三句話:試點企業和非試點企業“雙受益”,企業稅負和辦稅事宜“雙減負”,居民物流和消費成本“雙降低”。
目前,財稅部門正積極研究在生活服務業、金融保險業、建筑業和房地產業實施“營改增”的辦法措施,勇于直面難啃的“硬骨頭”,堅決打好新的攻堅戰。
資源稅和消費稅改革邁向深水區
自2014年11月29日起,成品油等消費稅調整;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到從價計征,我國稅制改革向“深水區”勇敢邁進。
煤炭資源稅改革是2014年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既定任務。財稅部門從年初就開始謀劃,提出了“正稅清費、清費先行”這個多方都能接受的思路。10月9日,財稅部門聯合發出通知,將煤炭資源稅稅率確定為2%~10%,打響了資源稅改革具有突破性意義的一戰。
目前涉煤收費項目多達88種,政府收費占煤企凈利潤的43%,如果清費全部到位,2%~10%的資源稅顯然不高。長期來看,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清理取締各種收費,無論對社會還是煤炭企業發展,都是重大利好。
為消除社會疑慮,凝聚共識,10月11日,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負責人,專門就煤炭資源稅改革的意義、主要內容等問題答記者問,并請專家學者解讀政策。
10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丘小雄在煤炭資源稅費改革工作會議上表示,將建立與從價計征相適應的征管機制,調整征管流程,創新征管模式,強化稅源管理,加強組織協調,保障改革政策落到實處。
與煤炭資源稅改革同步實施的成品油消費稅調整,影響企業稅負,又直接動了群眾的“奶酪”,消費者更為關切。
國家抓住國際原油和國內成品油價格“八連跌”的契機,采取“一增四減一停”“價稅費聯動”“新增收入用于環境治理”的方式,及時調整成品油消費稅政策,不失時機地邁出了消費稅改革的關鍵一步。
面對社會關切,財稅部門鄭重承諾:成品油消費稅提高后,國家將在保障民生的同時,積極發揮價格機制的市場調節作用,繼續落實和完善對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的補貼政策,支持相關行業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此次消費稅調整有五項屬于取消或停征,讓不少群眾搭上了稅收優惠政策的“順風車”。如取消氣缸容量250毫升以下摩托車消費稅等政策,可為企業和消費者減少約10億元稅收。
調整稅政持續釋放改革紅利
2014年,國務院推出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為小微企業和創業就業群體松綁減負,促其“破繭成蝶”、做大做優做強。
國家稅務總局迅速跟進,明確了政策內容、享受范圍、減免條件和辦理程序等事項,讓政策紅利像清冽激蕩的甘泉,滋潤納稅人的心田——
4月2日,國務院提出將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由6萬元以下擴大到10萬元以下。國家稅務總局及時制發具體規定,將政策享受范圍由查賬征收企業擴大到所有企業,明確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自行享受、即時獲得優惠。
4月16日,國務院決定延續并完善支持和促進創業就業的稅收政策。財稅等部門隨即出臺具體措施,取消了享受優惠政策的身份和行業限制,增加稅收優惠定額和浮動比例,不論做實業還是做服務業,不論是困難群體還是大學生就業,稅收政策都支持。
9月17日,國務院決定將月銷售額或營業額2萬元~3萬元的小微企業納入暫免征收增值稅、營業稅范圍。稅務機關及時出臺文件明確按月(季度)申報的納稅人,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9萬元)的一律免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應稅項目分開核算的,可分別享受增值稅和營業稅免稅優惠政策。
10月24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文繼續給予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政策優惠。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最大變化是改審批制為備案制,讓納稅人先享受后備案。”國家稅務總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解學智介紹,稅務機關及時修改了稅收征管軟件,沒有達到征稅額度的納稅人,軟件自動判斷、自動鎖定、自動“通關”,確保一戶不少、一次不漏。
外貿出口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財稅部門及時調整和優化出口稅收政策,鼓勵外貿企業“漂洋過海”: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實行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以自營方式出口中小企業貨物可享受退(免)稅優惠;擴大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稅范圍;對納稅人逾期未辦理退稅的允許延期辦理退稅;將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的啟運地口岸由2個擴大到8個……
稅收的調節作用遠遠不止于此:特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征收率由6%和4%統一調整為3%;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下放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審批權限;招用殘疾人職工必須簽合同買保險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個人安裝光伏設備即征即退50%增值稅……
國際稅改重塑新規則
在2013年9月的G20峰會上,各國領導人一致贊成并授權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實施《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成為近百年來最大規模的國際稅改。BEPS項目的實施是為了壓縮跨國公司逃避稅的空間,實現國際稅收體系的公平。
實現G20所倡導的公平稅制對中國意義重大。今年11月1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G20布里斯班峰會上提出:“加強全球稅收合作,打擊國際逃避稅,幫助發展中國家和低收入國家提高稅收征管能力。”
面對國際稅改的重大歷史機遇,國家稅務總局以OECD合作伙伴身份參與BEPS行動計劃,全面深入參與各議題會議、研究和意見反饋等工作。截至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共參加BEPS相關會議42次,向OECD提交我國立場文件52份,為該項目2014年階段性成果的完成作出了重要貢獻。
除集中力量深度參與BEPS項目以外,國家稅務總局通過深入研究和借鑒國際上其他國家的立法實踐,不斷完善我國的反避稅等國際稅收規則體系和管理制度。在BEPS項目首批七項產出成果基礎上,稅務總局制定了成果轉化工作計劃和時間表,于近期出臺了《一般反避稅管理辦法(試行)》,將BEPS成果引進國內立法和反避稅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