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經濟增加值考核中央企業經營業績比傳統會計考核指標更具優勢,但就目前我國中央企業的情況,經濟增加值考核指標要全面推行,還有待于制度轉軌的完成經濟增加值是近年來國外熱門的會計考核指標,它有著傳統會計指標不具備的優勢。因此,在第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中,中央企業也開始引入經濟增加值。
從2007年1月1日起,中國開始施行新版《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首次提出了經濟增加值(EVA)的概念,凡企業使用經濟增加值指標,且指標比上年有改善和提高的,國資委將給予獎勵。
優質的會計考核指標
經濟增加值能夠更真實、全面地評價企業經營業績傳統會計利潤只考慮了債務資本成本,而不考慮股權資本成本,考核指標容易給人幻覺,誤把會計利潤當成經濟增量。事實上,在傳統會計利潤的考核下,有利潤的企業不一定創造價值。
以經濟增加值作為考核指標,是從股東的角度來定義企業利潤,將股東投入企業的資本機會成本考慮進去,只有在企業盈利超過權益資本的機會成本時,股東財富才能真正增加。這也是經濟增加值最突出的一個特點。
經濟增加值有效地避免了企業的一些短期行為,鼓勵經營者著眼長遠利益。經濟增加值指標主張對研發費用、商譽、廣告支出等費用進行資本化,消除了會計利潤當年計提的弊端,從而消除了經營者對這類投資的顧慮,鼓勵了長期經營行為。
經濟增加值將股東財富與企業績效緊密聯系起來,有利于管理層作出正確的公司決策
傳統的會計利潤忽視了權益資本成本,造成低估投資成本,高估項目盈利,從而導致企業資源安排不合理。經濟增加值指標通過明確資金成本,對投資機會作出準確反饋,將各種經營決策歸結到能否增加經濟增加值上,從而優化了資源配置,提高了經營決策的有效性和正確性。
經濟增加值指標給出了統一標準,不僅適合上市公司,同樣也適用于非上市公司,結束了多目標引起的混亂,使企業業績具有可比性,從而樹立了公司對投資者負責任的形象,增強了投資者的投資信心,使公司獲得市場認同。
經濟增加值在薪酬激勵方面具有良好效果
經濟增加值指標的增減與股東財富的增減相一致,從而形成一種新的薪酬制度——經濟增加值薪酬體系。其獎金是根據固定公式直接計算得來,而不再采用傳統的制定目標獎金的預算方式。管理者的資金不再是一個固定值,而是與經濟增加值相聯系,與員工業績掛鉤。
該薪酬制度是一種上不封頂的獎金庫制度,只要經濟增加值有所增加,經營者就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得“超額利潤”,沒有上限。這一制度將大大激勵經營者與員工的創造性和積極性,從根本上解決管理者總是試圖降低股東期望的問題,令其轉向努力提高經營業績,有利于公司治理結構的進一步完善。
經濟增加值指標不可能普遍適用
央企身份的特殊性決定,用經濟增加值考核央企經營業績的做法不能普遍適用央企的特殊身份決定了其具有社會責任,而不單單是一個以盈利和創造公司價值為目的的企業。如果僅僅以經濟增加值作為央企考核指標,在很大程度上會促使企業經營管理者把更多精力放到創造、增加企業價值上,造成其忽視甚至不再樂于擔負企業社會責任。這樣的央企就不能再稱之為央企,也失去了其存在的社會價值。
央企的特殊地位決定了政府對其進行宏觀掌控的必然性,因此,政府不會給央企一個完全開放的空間。在經濟增加值考核指標下,如果沒有足夠的靈活性,允許企業在內部制定靈活的薪酬體系,隨著國外競爭者的進入,企業的人才流失是在所難免的。沒有人才的央企注定無法發展,甚至生存。
經濟增加值指標對會計質量的高要求令企業推行存在困難目前國內存在上百家央企,各央企的發展情況不均衡,不同行業需要不同的資本結構指標。而且,同行業企業的盈利水平也不盡相同,對新指標的承受能力也不同。有一些央企處于生存邊緣,在會計利潤考核指標下尚不能實現盈利,更談不上創造價值。對于這類央企,啟用經濟增加值考核指標進行考核也無從談起。所以,在央企推行經濟增加值指標還需要進行中國化的改善。
在央企內部,組織結構分工不明確成為推行經濟增加值指標的障礙。目前,大部分央企的組織結構分工不夠明確,責任不清晰,為達到一定目的,經營管理者很可能存在控制財務數據的行為,進而將影響經濟增加值計算的準確性。另外,母子公司、內部關聯經營的存在使得一些經營交易不能通過市場體現,進而影響了經濟增加值指標的應用。
我國資本市場尚不成熟,成為推行經濟增加值指標的障礙我國的資本市場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股票市場運作仍不規范,不能充分發揮調節資本的作用;二是股票市場的結構不完善,投資者的投資組合分散程度低,權益資本成本的計算存在較大困難,計算權益資本成本的三大要素(無風險證券的收益、權益資本的市場風險溢價、系統性風險系數)都是缺少的。
以上的分析基于我國目前的情況和央企的特殊性,直接大范圍地將經濟增加值考核指標應用于央企的考核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雖然在向央企引入這一考核指標時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如面臨大部分央企沒有實現整體上市,市值計算無從談起的情況,采取用凈營業利潤減去資本總額的方式進行指標的計算,等等),但經濟增加值考核指標在短期內仍然不能完全適用于央企,并不是一味促進央企發展的靈丹妙藥,有待于我國經濟轉軌的完成和市場經濟制度的逐步成熟。
何謂經濟增加值
經濟增加值的概念,是指企業稅后凈營運利潤減去包括股權、債務的全部投入,以及減去資本的機會成本后的所得。其本質是經濟利潤而不是傳統的會計利潤。與傳統的會計利潤相比,經濟增加值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
有利潤的企業未必創造價值
目前考核中央企業的基本指標是利潤總額和凈資產收益率。如果按此指標,183家央企中,2003年凈利潤為正的企業有156家,虧損的有27家。然而,如果換算成經濟增加值指標,經濟增加值為正的企業只有49家,為負的企業占到134家。
這說明,按照傳統考核方式,有利潤的企業未必創造價值。而且,傳統指標下的激勵方式是把利潤總額、凈資產回報率的增幅與工資總額掛鉤,導致企業去追求賬面利潤而非經濟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