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動全民創業,促進就業和再就業,扶持弱勢群體,促進社會和諧,陜西省對現行的個體工商戶按期繳納營業稅進行了統一調整。
陜西省財政廳和陜西省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按期納稅營業稅起征點的通知》(陜地稅發[2007]121號)自2007年10月1日起,全省按期繳納的營業稅起征點統一調整為月營業額5000元。
現行按期繳納營業稅起征點是2003年5月進行調整的,執行四檔標準,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延安、榆林、安康、商洛8個市和楊凌示范區執行月營業額1000標準;漢中市執行月營業額1500元標準;西安市所屬郊縣和閻良、臨潼、長安3個區執行月營業額2000元標準;西安市城六區(新城、蓮湖、碑林、未央、灞橋區)執行月營業額3000元標準。
近年來,陜西省經濟和社會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2006年全省GDP實現4384億元,比2003年增長了82.74%;地方財政收入從177.33億元增長到362.68億元,增長104.21%;地方稅收收入從102.83億增長到198.68億元,增長93.22%.2007年上半年,稅收收入增長勢態良好。在這種情況下,陜西省提高營業稅起征點,有利于涵養稅源,鼓勵社會就業,扶持社會弱勢群體,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的繁榮發展。有利于合理配置征管資源,提高征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