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計劃落實,強化責任到位。在科學分析轄區稅源增長點的基礎上,重點研究各地稅收計劃安排,按月層層分解落實到位,并抓好征管質量月度考核,切實做到目標、任務、責任“三落實”。
二是抓重點企業,強化稅源控管。在抓好總體稅源管理的基礎上,從銷售預測、資金周轉、納稅申報等環節入手,定期對重點稅源企業的收入特點、行業情況、發展趨勢、稅負水平及變動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動態掌握重點稅源企業變化情況,增強組織收入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對規模企業實現動態跟蹤管理。
三是抓難點問題,強化相互配合。針對管理基礎相對較弱、問題比較突出的建筑業加強領導和管理,進一步完善與相關部門的配合,暢通了信息交流渠道,并出臺了協稅護稅管理方案及措施。
四是抓工作職責,強化執法檢查考核。與每個稅收管理員簽訂了執法責任書和廉政保證書,對執法過程進行了統一規范,抓好督導檢查。加強對稅收管理員的內部績效考核和外部評價,印制發放了《稅收管理員工作聯系卡》和《稅收管理員外部監督反饋卡》,從反饋情況看,納稅人對稅收管理員工作滿意率達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