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開展“學比爭”活動。把“學比爭”主題教育活動擺到突出位置,貫穿績效建設始終。按照“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要求,大力開展“學比爭”活動,不斷提高分局干部求真務實的自覺性,牢固樹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提高為納稅人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做到謹慎用權、公正用權、廉潔用權。
二是切實提高行政效率。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切實解決辦稅程序和環節過多的弊端,真正把機關職能從過去微觀管理為主轉到宏觀管理、依法管理和搞好服務上來。同時,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公開化政務建設,擴大群眾對地稅機關工作的知情權。進一步公開辦事程序、辦事標準、辦事結果,并在工作質量、態度、時效等方面作出承諾,不斷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是不斷完善制度建設。把制度建設貫徹于機關效能建設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緊緊圍繞創新改革、創優發展、轉變職能、從嚴管理的要求,以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為目標,全面推行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首問責任制等制度,不斷健全“一窗式告知制”制度,以崗位責任制來明確工作職責,以承諾制來明確服務要求,以公示制來推行政務公開,以公開評議制來強化民主監督,以失職追究制來嚴肅工作紀律,逐步實現以制度管人管事,使各項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四是繼續強化監督機制。建立專門監督員隊伍,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加強協調,保證了權力的正確行使,深入開展民主評議活動,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評議機制和辦法,切實抓好督查整改,形成了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
五是嚴格執行考核獎懲機制。制定了科學的、操作性強的考核辦法,把考核與工作目標考核、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公務員年度考核等相結合,確保效能建設不走過場,把考核的結果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年終評優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