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稅關于《企業年度 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的申報提示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年度 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的申報提示
尊敬的納稅人:
為做好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申報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以下簡稱42號公告)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關聯申報主體
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符合以下兩種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關聯申報:
(一)年度內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
(二)年度內未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但符合42號公告第五條規定需要報送國別報告的。
企業年度內未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且不符合國別報告報送條件的,可以不進行關聯申報。
二、申報期限
企業應在2018年5月31日前,就2017年度的關聯業務往來進行關聯申報,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2016年版)》。
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報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辦理。
三、申報方式
關聯申報方式,包括上門申報、郵寄申報、網上申報等。為節約辦稅時間,建議納稅人選擇網上申報方式,通過登錄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網上辦稅系統,在左側菜單欄找到“納稅申報”模塊,選擇“關聯業務往來年度報告申報(2016版)”自行申報。
四、注意事項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2016年版)》全套表共22張,不屬于關聯申報主體的企業無需填報。
(二)企業在申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后才能進行關聯申報,請合理安排申報時間。
(三)符合42號公告第五條規定的居民企業(參見附件1),應當在報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時,填報國別報告。企業年度內未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但需要報送國別報告的,只填報《報告企業信息表》和國別報告的6張表。其它納稅人請勿隨意填報。
(四)根據42號公告需要準備同期資料的企業(參見附件2),應在《報告企業信息表》124欄“本年度準備同期資料”進行相應勾選。不需要準備同期資料的企業,則在相應欄目勾選“無”。企業僅與境內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的,可以不準備主體文檔、本地文檔和特殊事項文檔。
(五)企業進行關聯申報期間對有關政策規定及具體操作事宜存在疑惑的,可與主管地稅機關聯系,或登錄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網站以及撥打服務熱線12366咨詢。
附件:
1、國別報告申報指引
2、同期資料申報指引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
2018年3月7日
附件1:國別報告申報指引
一、國別報告申報主體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業,應當在報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時,填報國別報告:
(一)該居民企業為跨國企業集團的最終控股企業,且其上一會計年度合并財務報表中的各類收入金額合計超過55億元。
最終控股企業是指能夠合并其所屬跨國企業集團所有成員實體財務報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業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企業。
成員實體應當包括:
1.實際已被納入跨國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的任一實體。
2.跨國企業集團持有該實體股權且按公開證券市場交易要求應被納入但實際未被納入跨國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的任一實體。
3.僅由于業務規模或者重要性程度而未被納入跨國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的任一實體。
4.獨立核算并編制財務報表的常設機構。
(二)該居民企業被跨國企業集團指定為國別報告的報送企業。
二、國別報告的填報原則
跨國企業集團應當按照各成員實體所在國的會計準則填報國別報告相關表單。
三、國別報告的填寫語言
國別報告應當以中英文雙語填寫,即《國別報告-所得、稅收和業務活動國別分布表》等三張中文表應當使用中文填寫;《國別報告-所得、稅收和業務活動國別分布表(英文)》等三張表應當使用英文填寫。如果部分實體既無中文名稱,也無英文名稱,企業應當自行進行翻譯,并在《國別報告-附加說明表》中進行說明。
四、國別報告的豁免規定
最終控股企業為中國居民企業的跨國企業集團,其信息涉及國家安全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豁免填報部分或者全部國別報告。
企業信息涉及國家安全,申請豁免填報部分或者全部國別報告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附件2:同期資料申報指引
一、 同期資料類型
同期資料分為三種文檔,分別是主體文檔、本地文檔和特殊事項文檔。每種文檔分別設定準備條件,企業結合自身情況,只要滿足其中一種文檔的準備條件就要準備相應的同期資料文檔, 存在企業準備多種文檔的可能性。
二、 需要準備同期資料主體文檔的企業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應當準備主體文檔:
(一)年度發生跨境關聯交易,且合并該企業財務報表的最終控股企業所屬企業集團已準備主體文檔。
(二)年度關聯交易總額超過10億元。
三、 需要準備同期資料本地文檔的企業
年度關聯交易金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應當準備本地文檔:
(一)有形資產所有權轉讓金額(來料加工業務按照年度進出口報關價格計算)超過2億元。
(二)金融資產轉讓金額超過1億元。
(三)無形資產所有權轉讓金額超過1億元。
(四)其他關聯交易金額合計超過4000萬元。
四、 需要準備同期資料特殊事項文檔的企業
特殊事項文檔包括成本分攤協議特殊事項文檔和資本弱化特殊事項文檔。企業簽訂或者執行成本分攤協議的,應當準備成本分攤協議特殊事項文檔。企業關聯債資比例超過標準比例需要說明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應當準備資本弱化特殊事項文檔。
五、 可以免除準備同期資料的情形
企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除準備全部或部分同期資料:
(一)企業執行預約定價安排的,可以不準備預約定價安排涉及關聯交易的本地文檔和特殊事項文檔,且關聯交易金額不計入同期資料本地文檔的關聯交易金額范圍。
(二)企業僅與境內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的,可以不準備主體文檔、本地文檔和特殊事項文檔。
六、 同期資料的準備時限
同期資料主體文檔應當在企業集團最終控股企業會計年度終了之日起12個月內準備完畢;本地文檔和特殊事項文檔應當在關聯交易發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準備完畢。同期資料應當自稅務機關要求之日起30日內提供。
企業因不可抗力無法按期提供同期資料的,應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內提供同期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