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潤轉增實收資本是否交個稅
問:老師,你好!企業如果用未分配利潤、公積金、轉增實收資本是否交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盈余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8]333號)的規定,企業將資本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資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不作為應稅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將未分配利潤或其他稅后公積金用于轉增資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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