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稅收管理信息化的幾個問題
一、正確理解稅收信息化的概念,從信息化角度思考新的征管思路
對“稅收管理信息化”一詞的理解,本人只能借用目前在信息技術中已形成的一個概念-管理信息系統(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簡稱MIS)來對其作一點側面的說明。
MIS 的內容主要包括數據庫、決策(管理)項目和決策(管理)層次三個方面。以此來對照稅收征管工作,可以將稅收信息化系統分為包含了納稅人和國稅機關兩方面信息的數據庫、根據稅法要求確定的管理項目(管理要求)和為實現管理活動而確定的管理層次、管理機構和工作流程三個部分。對這一結構加以分析,應當得出兩個明確的結論:一是信息化管理并沒有給我們的管理目的和管理依據帶來變化,它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都是由國家稅法決定的。這一點要求我們在信息化管理的環境下要堅決破除“唯信息論”的管理思想,防止將稅收管理由執法行為異化為純粹的信息處理工作。二是稅收管理工作的直接對象發生了變化,它由過去的信息存在方式(主要是各種紙質信息載體)變成了以計算機網絡為表現形式的數據庫,因此必須以計算機網絡的運行要求來規劃、設計、運作稅收征管的管理層次、管理機構和工作流程。這一點要求我們破除“業務與技術分開”的管理思想,明確業務處理與技術操作是實際管理工作中兩個不可分開的有機組成部分,不應將具體管理崗位人為分成“業務崗位”和“技術崗位”兩類。
基于這樣的認識,我們在思考新的征管思路時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慮:
(一)鑒于稅收管理信息化是一個由數據庫、網絡、管理人員組成的有機整體,應當從對這3個方面進行最佳組合的角度來規劃新的工作流程。
(二)必須堅持法定的管理目標和管理程序,不能因操作方式的改變而對其作出實質性改變。
(三)應當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設計具體的操作流程和部門設置。
二、按信息化要求規劃具體征管工作流程
如上分析,稅收信息化要求我們在征管工作的具體流程上作出重大改變。那么,這種“重大”究竟應該至于何種程度呢?這里我想借用我省淮陰市局的同志提出的一個新概念-稅收管理流程再造。這個詞向我們傳達了這樣的認識信息:我們在考慮信息化條件下的征管流程時,不應是從“對過去的怎么改”出發,而應從“現在該怎么做”出發。簡言之,就是新流程應基于“造”字而不是“改”字。那么,究竟如何“造”之,下面談三點看法:
(一)借助 “數據流程”的概念規劃征管流程的總體架構。“數據流程”是軟件工程學關于詳細設計階段的一個概念。其內容是用數據在計算機系統中流轉的方向、步驟等屬性來描述實際的業務活動。這一概念的核心是對實際業務活動進行抽象描述。將其借鑒到征管流程的設計上,我們在規劃征管流程總體架構時應當做到:一是對征管活動進行抽象總結,確定其在信息處理方面的實質性內容;二是從數據庫管理(DBMS)的角度對信息的采集渠道、項目內容、流轉過程等進行規劃;三是根據數據處理“節點”的要求確定業務部門的具體工作內容。
(二)從“新造”的角度開展現有信息資源的整合工作。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們國稅系統現有的許多應用系統彼此之間是割裂的。隨著征管要求的不斷提高和征管模式的變革,整合現有的各個應用系統已成為共識。對于這種整合,我們不能僅僅以實現數據共享為目標,而要以構造全新的管理信息系統為目標。這樣做的目的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統的運行效率,二是可以大幅度提升管理的嚴密性,三是有利于規劃新的征管組織結構。
(三)以“一戶式”為目標提高數據應用水平。針對目前強化責任制和強調管理“精細化”的新要求,在數據應用上應以“一戶式”為主要改革方向。以構建一戶納稅人“橫向”和“縱向”兩個信息庫為主要手段,對納稅人的信息實行集中管理。在對信息系統的要求方面,在繼續滿足宏觀管理的前提下,把對個別納稅人實施“精細化”監督管理作為數據應用的新目標。這樣一來,既能充分發揮信息系統在數據存儲方面的優勢,也能使管理責任制得到真正落實。
三、認真總結目前信息化建設的現狀,全面提高信息化的質量
從目前的工作實踐看,在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針對信息化管理的制度不具體、不規范;二是業務要求的提出與信息化的進展不同步;三是信息安全問題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四是與國稅系統外部的信息交流渠道不暢;五是領導機關與基層單位在信息化水平上存在較大差異。
針對這些問題,要切實提升信息化的質量,我們應當著重抓好以下幾件事情:
(一)抓好信息化理論建設與制度建設的協調發展。在這方面,一是要提升理論建設的系統性。當前上級機關對信息化日常工作的理論指導主要是一些技術性的建設原則、指導思想、實施方案等。根據目前新的征管要求,要進一步提升理論建設的前瞻性和系統性。二是增強制度建設的規范性。要在不斷理順稅務系統內部崗位職責的基礎上,把目前根據單項工作需要制定的操作規程、崗位職責、處理辦法及規定等清理修改成一套從硬件建設、維護、管理到軟件開發、應用方面,從各項業務管理到計算機信息管理,從數據采集到計算機操作規程等各環節各層次的制度體系,提高制度的科學性和系統性,確保制度之間的有效銜接。
(二)抓好業務建設與軟硬件建設的協調發展。一是以規范稅收業務為基礎推進軟硬件建設。注意防止稅收業務與軟硬件建設出現“兩張皮”的問題,在機構調整的基礎上整合業務需求,以優化組織機構為前提,優化業務設置,使各項稅收征管業務和行政管理業務的工作流程適應計算機處理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數據采集、存儲、傳輸等各方面的業務操作;要做好軟硬件的計劃配置,提高軟硬件建設的針對性,注重各環節各崗位的業務銜接,協調配合,高效運行;要加快軟硬件更新升級,軟件的設計開發必須不斷適應稅收發展的需要。二是提高整個系統的標準化建設水平。以完善的代碼標準、數據標準、接口標準為基礎,以嚴格的項目管理體制為保證,按照平臺統一、一次錄入、數據一致、信息共享、綜合利用的原則,分步實施,實現軟件平臺的標準化;按照統一組織管理的原則,統一數據采集的口徑,規范業務流程,提高數據信息共享度和有效使用率,實現數據的標準化。
(三)抓好信息安全與系統建設的協調發展。稅收信息化建設中的安全隱患主要來自于外部的侵襲、內部人員的攻擊以及數據的丟失和病毒的泛濫。為了確保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安全,必須切實做好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規劃、設計、建立稅務系統信息安全體系,從設備、網絡、系統軟件、數據庫、應用系統等層次充分考慮,建立稅務系統自主版權的信息安全平臺和可靠性保障體系。二是加強系統自身的安全建設,建立稅務系統數字認證中心和外部人員上網或內部人員遠程訪問數據的身份認證機制,做到內部關鍵數據與公共網絡的物理隔離,按照稅收信息的重要程度,認真劃分電子信息的安全等級。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制,行政管理方面要抓好安全管理機構、制度、人員、責任和監督機制等,技術管理方面要抓好工程建設和網絡運行的各個環節。四是形成安全管理的動態監控機制,充分利用社會技術力量,密切注視針對稅收信息化犯罪活動的新動向。
(四)內部建設與外部建設協調發展。在重視稅務部門內部信息化建設的同時,要做好與外部的交流與溝通,提高稅收信息化建設的社會化程度,逐步縮小各類涉稅主體在管理模式、工作方法、思想觀念等方面的差距,避免單兵作戰、形成“信息孤島”。一是把建立內部良性機制作為內外協調的結合點。注重人與機結合,注重科技與管理相結合,依法加強監督管理,真正做到機器管人和人管機器的有機結合,認真落實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執法責任制。二是提高稅收信息化建設的社會化程度。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大對納稅人的宣傳和引導力度,采用納稅輔導、推行稅控器具等方式,提高納稅人財務會計和信息應用水平,建立民眾廣泛參與、適應生產力發展需要、滿足電子政府要求和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的信息系統。三是不斷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稅務部門要在加強自身征管建設的基礎上,與公安、工商、海關、銀行等部門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建立簡便、安全、穩定、流暢的信息共享體制,提高數據信息的質量。
(五)領導機關與基層單位協調發展。稅收信息化建設往往是自上而下的,機關處于稅收信息化建設決策、指導和實施的主動方,基層單位由于受工作特點和環境的限制處于相對被動地位,在稅收信息化建設中機關和基層協調發展尤其重要。要做到機構設置和職權配備必須協調一致,業務處理和工作流程必須協調一致,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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