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部長謝旭人25日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表示,明年將繼續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同時推進稅收制度改革。明年,中國將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適時擴大從價計征范圍;認真總結房產稅改革試點經驗,穩步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穩步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作為明年完善結構性減稅的一項重要內容,謝旭人指出,明年我國將降低部分進口商品關稅,增加能源資源產品、先進設備和關鍵零部件進口。(12月26日《中國證券報》)
謝部長講了那么多,通俗而言,就是中國稅制存在著不合理的地方,亟須結構上的改革,在此基礎上的減稅才有意義。中國稅制的結構性不合理,可用“宏觀稅負”和“稅收負擔痛苦指數”來形容。
據《人民日報》(2010年8月24日)數據,2007年至2009年,我國宏觀稅負分別為24%、24.7%和25.4%,不僅遠低于工業化國家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但按照《福布斯》雜志提供的“稅收負擔痛苦指數排行榜”,中國的“痛苦指數”僅次于美國。
輿論也好,公眾也罷,恐怕更相信后者的說法。而這,也恰恰證明了中國稅制的結構性不合理。因為公眾所關心的稅負,主要是直接稅,譬如個人收入所得稅,減一分就覺得實惠,增一分就意味著痛苦。這也正是公眾對個稅調整異常關心的主因。但目前我國的稅種,直接稅比例不高,間接稅收入在總的稅收規模里占了過半比例。間接稅不直接向民眾征收,但恰恰是無處不在的間接稅(如增值稅)提高了宏觀稅負。
中央推行結構性減稅政策算是開對了藥方。既然是結構性減稅,就是牽一發動全身的系統性大動作,即如謝部長所言的一攬子稅改計劃。不過,民眾所關心的可能沒有那么宏觀,他們所期待的是現實生活的改觀:收入增加一些,物價便宜一些,稅費少交一些,看病上學少花一些,等等。
因此,結構性減稅的關鍵還是民生為先,而且減稅的效果還要讓民生現實可感。在此情勢下,所謂的結構性減稅就不能太籠統,而要盡量細化量化,讓公眾可預期。譬如,在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上,就要給予公眾職工工資增長多少,并如何固化下來的承諾;在財政補助規模上,也要有量化指標, 在房價、物價的調控手段以及教育、醫療和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性上,也要有所交代。當然,在醫保、社保等公共投入方面,也是如此。今年個稅起征點提高幅度雖然離民眾期待還有相當距離,但是公眾記住了這一政策的好,因為公眾切實感受到了減稅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