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目前,相關政策的培訓輔導工作正在有序推進,針對一些企業在政策培訓過程中反映的情況,相關部門昨日就相關問題作出進一步說明。
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鑒證咨詢。目前,上海市的試點范圍暫不包括建筑業、郵電通信業、銷售不動產等行業,以及餐飲、娛樂等服務業。
為保持現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連續性,對現行部分營業稅免稅政策,在改征增值稅后繼續予以免征;為了保持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性,對現行部分營業稅減免稅優惠,調整為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對稅負增加較多的部分行業,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
服務貿易出口有利于優化投資、消費和出口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中規定對服務貿易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制度,具體辦法將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針對有一些企業反映試點后其稅負可能會有所增加的情況,市財稅部門一方面將進一步加強政策的宣傳和培訓,幫助企業充分理解政策,用好試點過渡政策;另一方面將綜合考慮試點行業和企業的不同情況,積極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扶持措施,以利于本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的平穩過渡和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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