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元的“年所得”究竟包括哪些收入?1600元的扣除額算不算在“年所得”當中?自行申報都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在哪個網站上可以下載納稅申報表?到稅務局去申報要不要排大隊……自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以來,有關自行申報的一些“細節”成為不少納稅人最關心的內容。
根據《辦法》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該在次年1月1日~3月31日期間,主動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2006年度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也就是說,現在離第一個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期只有1個多月的時間了。許多納稅人表示,稅務部門應盡快明確申報內容、申報程序和申報途徑,讓納稅人盡早收集申報資料,做好自行申報的準備工作。
面對自行申報,高收入者不“含糊”
浦發銀行南京某支行行長葉女士表示,對國家稅務總局這次出臺的政策,她非常理解和支持。她說,根據我國的基本國情,應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國家現在加強對這部分先富起來的人的個人所得稅管理,能夠很好地實現社會資源的再分配,有利于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江蘇省某國際集團公司董事長徐先生認為,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的做法是與國際接軌的,從發達國家實行這一做法的結果來看,它有利于增強全體公民的依法納稅意識。“高收入者所從事的行業在全社會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高收入者的納稅意識增強了,就能帶動社會其他行業納稅人納稅意識的逐步增強。”他說。
廣州市的梁先生是一位從事藝術創作的自由職業者。當記者問到關于自行申報的事情時,他說在報紙上已經看到相關報道了。他說:“我的工作時間、地點包括收入都不固定。現在每年的個人創作勞務費、設計費一般有50萬元左右。由于我經常有機會出國,所以我很理解、也很支持國家的稅收工作,自己也積極做到誠信納稅。”
梁先生表示,平時他承接了某項商業藝術創作工作后,都會要求委托方將代繳個人所得稅后的清單給自己。“這樣可以證明自己的收入是干凈的,合法的。現在要求年度再自行申報一次,我也可以趁機把自己一年來的收入和納稅情況做一次梳理,這樣心里也更有數了。”
沒扣過稅的收入,如實申報了會不會被罰款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那些年收入在12萬元左右的人群,他們詢問的有關自行納稅申報的問題最多。
那些月工薪收入剛剛邁上萬元或臨界萬元的工薪一族,工薪收入在總收入中占大頭,再加上一些不固定但一年合計起來數目也不算小的“外快”,如設計費、稿酬、評審費、講課費、手術費、車馬費等,他們的年收入基本就在12萬元以上了。
這類人群涉及政府公務員、效益較好的企事業單位中層以上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寫字樓白領等等。如果按照規定扣除他們工資、薪金中的“三費一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一年合計約1.5萬元~3萬元)后,他們一般不用自行申報。但是,如果把那些因專業特長帶來的報酬、兼職收入、職務活動收入、投資收益等合并計算,“上線”的幾率大增。一些納稅人說,在這些收入中,有些收入付款單位并沒有按規定扣稅,自己如實申報會不會被稅務局罰款?
大連市某銀行業務部的朱女士告訴記者,在報紙上看到自行申報消息后,她暗暗地算了一下自己的收入,感覺應該就在“杠杠上邊一點”。但是朱女士搞不清楚,每月1600元的扣除額該不該算在“年所得”當中,“如果不算的話,我肯定就不用自己去申報了”。因此,她非常希望能找到完整的《辦法》看一看具體的規定。用她的話說就是“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客戶,都有必要學習一下相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