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總公司為其全資分公司所有人員扣繳申報個人所得稅,征收品目是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2.全資分公司部分人員參與總公司研發項目,該總公司為該全資分公司研發人員扣繳申報個人所得稅,征收品目是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如果是勞務報酬,是由分公司開具勞務費票據給總公司?還是由分公司研發人員各自去前臺代kai勞務費票據?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總公司為其全資分公司的所有人員扣繳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征收品目應為工資薪金。
2.對于參與總公司研發項目的全資分公司人員,如果由總公司進行個稅扣繳申報,則征收品目也應該是工資薪金。不需要分公司開具勞務費票據給總公司或由分公司研發人員各自去前臺代開勞務費票據。
祝您學習愉快!
1.總公司為其全資分公司的所有人員扣繳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征收品目應為工資薪金。
2.對于參與總公司研發項目的全資分公司人員,如果由總公司進行個稅扣繳申報,則征收品目也應該是工資薪金。不需要分公司開具勞務費票據給總公司或由分公司研發人員各自去前臺代開勞務費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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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