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計算限制性股票稀釋每股收益時,不是假設限制性股票在期初可以行權了嗎,為什么行權價格=行權價格+資產負債表日尚未獲取的職工服務公允價值,而不是行權價格+期初尚未獲取的職工服務公允價值。



在計算限制性股票稀釋每股收益時,我們確實假設限制性股票在特定時間點(通常是期初或授予日)已經發行,但尚未轉換為普通股。然而,這個假設并不是簡單地認為限制性股票在期初就可以立即行權,而是基于一種“轉換假設”,即假設這些限制性股票在特定期間(如整個會計期間)內以某種方式轉換為普通股,以評估它們對每股收益的潛在稀釋效應。
關于行權價格的計算,它通常涉及兩個主要部分:
原始行權價格:這是授予限制性股票時確定的,員工在未來某個時間點可以以這個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價格。
尚未獲取的職工服務公允價值:這部分代表了員工為了獲得限制性股票而提供的服務(如工作)的未來價值。這個價值在授予日至行權日之間逐漸累積,因為員工需要在這段時間內繼續為公司服務才能最終獲得這些股票。
在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我們關注的是在特定時間點(如資產負債表日)這些尚未獲取的服務的價值。這是因為這些服務是員工為了獲得限制性股票而提供的,并且這些服務的價值將影響未來行權時的實際成本(即行權價格加上這些服務的價值)。
因此,使用資產負債表日尚未獲取的職工服務公允價值而不是期初尚未獲取的職工服務公允價值是合理的,因為它更準確地反映了在特定時間點這些服務的累積價值。這個累積價值將影響在假設轉換時計算出的稀釋每股收益。
簡而言之,我們關注的是在特定時間點(如資產負債表日)員工已經為公司提供的服務的價值,而不是從授予日開始累積的服務的總價值。這是因為我們想要評估這些服務在特定時間點對每股收益的潛在稀釋效應。
2024 06/04 20:33

樸老師 

2024 06/04 20:33
在計算限制性股票稀釋每股收益時,我們確實假設限制性股票在特定時間點(通常是期初或授予日)已經發行,但尚未轉換為普通股。然而,這個假設并不是簡單地認為限制性股票在期初就可以立即行權,而是基于一種“轉換假設”,即假設這些限制性股票在特定期間(如整個會計期間)內以某種方式轉換為普通股,以評估它們對每股收益的潛在稀釋效應。
關于行權價格的計算,它通常涉及兩個主要部分:
原始行權價格:這是授予限制性股票時確定的,員工在未來某個時間點可以以這個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價格。
尚未獲取的職工服務公允價值:這部分代表了員工為了獲得限制性股票而提供的服務(如工作)的未來價值。這個價值在授予日至行權日之間逐漸累積,因為員工需要在這段時間內繼續為公司服務才能最終獲得這些股票。
在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我們關注的是在特定時間點(如資產負債表日)這些尚未獲取的服務的價值。這是因為這些服務是員工為了獲得限制性股票而提供的,并且這些服務的價值將影響未來行權時的實際成本(即行權價格加上這些服務的價值)。
因此,使用資產負債表日尚未獲取的職工服務公允價值而不是期初尚未獲取的職工服務公允價值是合理的,因為它更準確地反映了在特定時間點這些服務的累積價值。這個累積價值將影響在假設轉換時計算出的稀釋每股收益。
簡而言之,我們關注的是在特定時間點(如資產負債表日)員工已經為公司提供的服務的價值,而不是從授予日開始累積的服務的總價值。這是因為我們想要評估這些服務在特定時間點對每股收益的潛在稀釋效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