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公司專門從事認證服務,一般納稅人。11月發生如下業務: (1)16日,取得某項認證服務收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90萬元;另外取得獎勵費10.6萬元。 (2)18日,購進一臺經營用設備,取得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20萬元,稅額2.6萬元; (3)20日,接受本市其他單位設計服務,取得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5萬元,稅額0.3萬元; (4)25日,接受某運輸企業提供的交通運輸服務,取得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1萬元,稅率9%,稅額0.09萬元; (5)28日,銷售2009年1月1日以前購進的一臺固定資產(購進時未抵扣進項稅額),售價2.06萬元。 要求:(1)計算11月銷項稅額; (2)計算11月可抵扣進項稅額; (3)計算11月應納增值稅稅額。



11月銷項稅額=90萬元+10.6萬元+5萬元+1萬元+2.06萬元=1,08.66萬元;11月可抵扣進項稅額=20萬元*3%+5萬元*6%+1萬元*9%=6.3萬元;11月應納增值稅稅額=1,08.66萬元-6.3萬元=1,02.36萬元。
增值稅是中國稅收系統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一種稅制,也是一種消費稅。增值稅是指企業在產品批發,零售,進出口交易等過程中,政府和企業之間的稅收移轉方式,其稅率主要有3%、6%、9%、11%和13%等,另外還有少數企業可以享受0%的征稅政策。納稅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實繳納增值稅,并開具專用的發票。
2023 01/21 18:33
